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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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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 
CCTV.com  2008年05月18日 18:46  进入复兴论坛  来源:中国政府网 
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  国务院公告
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责编:孙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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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全部网页改成黑白三天!哀悼死难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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